●自2025年起,對斷保人員再參保的,可降低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。
●斷保之后再次參保的,連續參保年數重新計算。具體政策標準由各省份根據醫?;鸪惺苣芰Φ葘嶋H情況確定。
●自2025年起,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,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內參?;蛭催B續參保的人員,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;其中,未連續參保的,每多斷保1年,原則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,參保人員可通過繳費修復變動待遇等待期,每多繳納1年可減少1個月變動待遇等待期,連續斷繳4年及以上的,修復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則上不少于6個月。
●繳費參照當年參保地的個人繳費標準。等待期具體標準由各省份根據自身情況確定。